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,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。于是,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,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。他们说,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,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。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,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。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,也就是主;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。一看到这太阳,他们说,这不是主神,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。与此同时,灵人继续彼此交谈,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。这时,太阳忽然又出现了,主就在它中间,被太阳的光环围绕。一看到这一幕,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,并沉了下去。这时,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,这些灵人为人时,曾在世上看到过祂。他们所有人,一个接一个,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,这是主自己;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。然后,主还从那太阳出来,向木星灵显现;他们大声宣称,这是主自己;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,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。主是天堂的太阳,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(AC 1053, 3636, 4060)。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,在那里,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(AC 1521, 1529-1531, 1837, 4696)。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(AC 4321, 7078)。因此,在圣言中,“太阳”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(AC 2495, 4060, 7083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,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,这黑暗不是在前面,而是在后面,与天堂太阳,也就是主相对立(AC 9755)。
2320.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,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?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。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,即: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,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。圣言表明,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。约翰福音表明,审判属于神性人身:
父不审判什么人,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。(约翰福音5:22)
“子”表示神性人身(参看2159节)。约翰福音还表明,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:
我若去,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;祂来的时候,就要在罪、公义、审判方面责备世人。(约翰福音16:7-8)
约翰福音同样表明,这神圣活动来自主:
祂不是凭自己说的,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。(约翰福音16:13, 15)
约翰福音又表明,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,也就是说,主得着荣耀时,这一切就会发生:
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,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。(约翰福音7:39)
3646.就流注和对应而言,动物和人差不多,即:动物有一个来自灵界的流注和一个来自自然界的注入,这两种力量把它们联结起来,并赋予它们生命。但这流注和注入的实际运作照着动物的灵魂、因而身体所取的形式而各异。这就像世界的光,这光在同等程度上以同样的方式流入地上的各种物体,却在不同形式中以不同方式行动,在有些物体中制造美丽的色彩,在有些物体中却制造丑陋的色彩。因此,当属灵之光流入动物的灵魂时,动物对它的接受完全不同于当它流入人类的灵魂时,人类对它的接受;因此,它激活动物的方式也完全不同于激活人类的方式。
因为人类的灵魂处于一个更高层级和一种更完美的状态,并能向上看,从而仰望天堂和主。因此,主能与他们联合,并赐给他们永生。但动物的灵魂只能向下看,从而只能注视地上的事物,因此只能与这些事物联合;这也是为何它们会与肉体一起死亡。正是目的表明人所拥有的生命是什么样,动物所拥有的生命是什么样。人能拥有属灵和属天的目的,可以看到、承认、相信它们,并拥有对它们的情感;而动物只能拥有属世的目的。因此,人能处于存在于天堂中并构成天堂的目的和功用的神性气场;而动物只能处于存在于地上的目的和功用的气场。目的就是爱,因为被爱之物都被视为目的。
大多数人之所以不知道如何区分他们的生命和动物的生命,是因为这两者都一样专注于外在事物,从心里只关心地上、肉体和世俗的物体;像这样的人也相信他们的生命就像动物所拥有的生命,以为他们死后会像动物那样消散。事实上,他们不知道属灵和属天事物是什么,因为他们不关心。我们这个时代的疯狂便由此而来,因为人们把自己比作动物,看不到任何内在区别。而凡相信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存在,也就是允许属灵之光流入并影响自己的人所看到的,恰恰相反;他们认识到他们远比野兽优越。蒙主的神性怜悯,野兽的生命将作为一个单独的主题来论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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